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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行政执法人员2008年1月1日启用新型执法证

发布日期:2024-06-04 12:13:41 浏览次数:

  9月19日,河北省新型行政执法证件首发仪式在辛集市举行,该市1287名行政执法人员领到了首批新证。据悉,全省证件发放工作将陆续开始,并于12月底前全部完成。从2008年1月1日起,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将全面启用新证,旧证同时废止。

  今年1月23日,《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河北省统一制作了新型行政执法证。申领和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必须经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才能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是行政执法的第一个程序。

  为堵塞证件管理工作的漏洞,新证由省政府委托省政府法制机构统一制作和监管,并实行年检。与原行政执法证件相比,新型行政执法证件质量和科技含量明显提高,增加了防伪标识和芯片,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执法范围、执法依据、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情况以及发生的执法过错情况等事项都录入证件中,既便于信息化管理,又便于群众识别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和了解其职责。(记者薛惠娟)